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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某先生刚入住新买的二手房 发现卫生间有破缝漏水

发布时间: 2018-07-24 10:42:52

来源: 在柳州

分类: 二手房产楼讯


今年年初,谭先生通过中介,在金河湾小区的17栋3单元4楼给儿子买了套二手房,办理过户手续后,这个月8号,谭先生一家高高兴兴地搬了进去,可才入住半天的光景,就出事了。

谭先生说,出事的是卫生间吊顶,当时他儿子正在里面上厕所,整个吊顶先是是掉在门上,然后又“哗”的一声全部掉了下来了。垮下来的吊顶碎片撒了满地,谭先生的儿子大腿、腰部也被擦伤了,全家都被吓了一大跳。

吊顶掉下来后,谭先生发现,卫生间有破缝,而且还漏水。

谭先生说,看房时卫生间有吊顶,看不到上面的裂缝,如果当初发现这个情况,他可能就不会买这套房了。谭先生于是联系了原业主何女士。

“她说,我住了十来年没发现,那你这句话就是一面之词了,这是长期的破缝,长期的漏水,你(原业主何女士)怎么不知道?我的房子是从你(原业主何女士)手里买过来的,出现这种问题,之前没有告知,那你(原业主何女士)是不是涉嫌隐瞒,这是明显隐瞒。”谭先生向记者说出自己的看法。

谭先生认为,原先业主住在这,这事该由原业主负责,但遭到原业主何女士拒绝。

“她拒绝了,她打电话过来说,是交易已经完成,不关我的事。”

对方的态度,让谭先生很难接受,他说房子是跟何女士买的,他只能找何女士,他认为二手房交易,原业主应该有一个保质的期限。

二手房漏水 如何维权?

谭先生说,买这套房是打算给儿子当婚房的,现在这情况让他很窝火,找原业主,对方不管;自己修吧,又觉得委屈。那谭先生应该怎么办呢?

根据经验,通常房屋漏水,跟楼上也有关系,记者于是找到了谭先生楼上的业主,对方说,漏水的事他们知道,在刚入住的时候就已经漏水,原先楼下的业主也找过他,而且好多年前就修过。

五楼业主说,对于楼下的遭遇,她特别理解,因为他们家也漏水,而且情况更严重,可如果要她负责楼下的漏水问题,她觉得委屈,因为整个单元漏水的不是一户两户,应该大家一起维修。

了解这个情况后,记者又电话联系了原业主何女士。

何女士说,房开交房的时候就已经漏了,她也确实修过,不过,那是在十年前修的。修好之后的这十年,房子一直都没有发现漏水,所以不存在所谓的隐瞒。

“我现在已经交房给他一个多月了,然后这一个多月期间,发生了什么事情,我也不知道。”何女士说。

针对谭先生的情况,记者也向广西景耀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进行了咨询,律师说按照我国现行法律,新房交付使用时,有五年的质保期,如果在五年内进行房屋买卖,通常是由房开商来承担质保责任。不过现在,已经过了这个期限。那么二手房交易完成后发现漏水,又该如何维权呢?

律师莫春娥说,在民事交易活动当中,应当遵守诚实信用的原则,出卖人在出售房屋前,应当如实告知该房屋是否存在质量问题。从出卖人的答复中,她(何女士)是认可在出售房屋前,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应当如实告知买受人。

律师建议双方协商,如果谭先生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出卖人何女士,卖房前明知这个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却没有告知,可以向何女士进行适当的索赔,用索赔的款项与楼上业主一起,对漏水房屋进行维修。

责任编辑: dengyuan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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