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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契税法》、《城市维护建设税法》之新变化

发布时间: 2020-08-20 11:58:07

来源: 柳州税务

分类: 政策法规


备受关注的《契税发》有何不同?

一是税率是否发生变化。在本次《契税法》颁布后,不少房地产中介借此宣传“契税要涨,买房要趁早”等消息,但这其实是对《契税法》的错误解读。无论是原《契税暂行条例》还是新的《契税法》,契税税率的规定均为3%-5%,完全没有变化。那么,在广西购过房的业主又要问了,为什么以前买房都是按1%、1.5%或者2%交契税呢?从来没交过3%以上的!在这里我们要向大家聊聊法定税率、适用税率和优惠税率的区别了。刚才已经向大家介绍了契税的法定税率是3%-5%,而根据《契税暂行条例》,契税的适用税率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幅度内按照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确定,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广西现行的契税适用税率为3%!而1%、1.5%或者2%这些都是优惠税率,依据是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发布的财税〔2016〕23号文件,优惠税率从2016年2月22日起执行,且文件未规定执行到期时间,新发布的《契税法》中也并无规定取消该项优惠,目前也无其他文件出台将该优惠废止。所以,各种关于契税上涨的传言毫无根据,也就是说优惠税率目前仍然有效!

二是税收优惠政策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契税法》在对暂行条例细则及多个文件中分散规定的免征情形进行了统一明确,同时增加了其他税收优惠政策。如:为体现对公益事业的支持,增加对非营利性学校、医疗机构、社会福利机构承受土地、房屋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养老、救助免征契税等规定。又比如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变更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法定继承人通过继承承受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等。这一规定紧跟时代步伐,将社会新变化纳入法律条文中,体现人文关怀,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三是纳税申报更简化。申报缴税期限由《契税暂行条例》规定的纳税义务发生后10日内申报,修改为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手续前申报缴税。将申报和缴纳时间合二为一,减轻纳税人负担,促进纳税遵从,提高征管效率。

四是新增加了退税规定。为保护纳税人权益,《契税法》规定纳税人在依法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前,因合同不生效、无效、被撤销或者被解除的,纳税人可以向税务机构申请退还已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应当依法办理退税。

《城建税法》的新看点:

一是《城建税法》取消了专项用途规定。相信大家从城建税这个税种名称上就可以知道,国务院当时制定《城建税暂行条例》,是为了城市的公共事业和公共设施的维护建设,这也就是城建税它的一个专项用途。而新颁布的《城建税法》却不再规定城建税专项用途。那是因为随着预算制度的不断改革,自2016年起城建税收入已由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安排,不再指定专项用途。同时,考虑税收分配和使用属于财政体制和预算管理问题,一般不在税法中规定,因此,城建税法不再规定城建税专项用途。

二是《城建税法》增加了增值税留抵退税涉及城建税的相关规定。为避免增加留抵退税企业的负担,2018年,财政部、税务总局发文明确,对实行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的纳税人,允许其从城建税的计税依据中扣除退还的增值税税额。《城建税法》将现行政策内容写进法律,用法律明确了相关规定。

三是《城建税法》明确了城建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扣缴义务人、扣缴义务发生时间。即: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与增值税、消费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一致,分别与增值税、消费税同时缴纳;而城建税的扣缴义务人为负有增值税、消费税扣缴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在扣缴增值税、消费税的同时扣缴城建税。

责任编辑: weijind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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